关于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安排的通知
各企业:
根据南通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通市市区会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》(通财会[2020]13号),我中心结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,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拟于11月进行,现将有关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南通市区(不含通州区、海门区、下同)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。
凡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人员需提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(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详见通财会[2019]8号,南通市财政局网址)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--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。
2、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--债务重组。
3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(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、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--企业合并)。
4、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解读。
5、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。
6、银行账户管理与防范通讯网络诈骗。
7、通讯网络诈骗防范知识。
8、电子支付与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技巧。
三、培训安排
(一)走读班
周末班:11月14日、15日;
上课地点: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(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169号)。
晚间班:11月16日-11月19日晚;
上课地点: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(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169号)。
(二)送教班
上门集中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另行安排。需要上门集中办班的单位,请与我中心联系。
四、培训报名
报名地址: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培训中心(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169号)门卫西隔壁。
联系人:石老师(手机:15062763847)、 朱老师(手机:15251316210)
上一篇:厦门会计之窗_继续教育入口
下一篇:南通财政局_继续教育入口